普通硅酸鹽水泥的氧化鎂含量、三氧化硫含量、初凝時間、安定性中的任何一項不符合該水泥標準中所列技術要求時,則視為廢品。 普通硅酸鹽水泥的細度、終凝時間、燒失量不符合該水泥標準中所列技術要求時,或混合材料摻加量超過最大限量和強度低于商品強度等級規定的指標時稱為不合格晶。水泥包裝標志中水泥品種、強度等級、工廠名稱和出廠編號不全的也屬于不合格品。 普通硅酸鹽水泥技術要求 1.氧化鎂:水泥中氧化鎂的含量不得超過5.0%。 2.三氧化硫: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過3.5%。 3.燒失量:水泥中燒失量不得大于5.0%。 4.細度:80弘m方孔篩篩余不得超過10.0%。 5.凝結時間:初凝不得早于45min,終凝不得遲于10h。 6.安定性:用沸煮法檢驗必須合格。
